异地调动--办理手续
2007-09-24 11:29:50.0
一、办理条件:
1、大学本科、学士学位、35周岁以下(已婚人员夫妻同调);
2、大学专科、中级职称、35周岁以下(已婚人员夫妻同调)。
二、办理程序:
1、本人准备如下材料,到我公司申请:
a、单位:用人申请报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本复印件;
b、个人: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结婚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学历证学位证的鉴 定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及四张小一寸彩照,填写《广州市人才引进呈报表》(我公司提供)并盖公章。
2、公司发商调函,到原档案所在单位调档。原单位在递送档案的同时,必须开具同意调出函;
3、验证后,公司阅档、呈报、申请调令;
4、本人到公司缴费,领取调令;
5、本人带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结婚证(已婚)、身份证及学历证、学位证的验证报告等材料的原件及公司介绍信到广州市人事局对外办证中心(精典大厦七楼)领取入户广州指标卡,到广州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西湖路88号)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6、本人带调令、《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迁出手续(可委托家人办理),包括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党团关系、社保关系、户口等;
7、本人带以上关系到公司报到,由公司开具到岗证明;
8、本人带齐准迁证、指标卡、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结婚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的鉴定证等材料的原件以及迁入地户口本、户主身份证、户主同意搭户书(自购房子要提供房产证原件或购房合同书复印件)、四张身份证相片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所在的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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